日前,人社部等三部门正式向社会发布了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、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等13个新职业信息。这是自2015年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以来发布的首批新职业。
此外,近期人社部办公厅还颁布一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涉及39个职业,其中,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颁布,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人社部办公厅单独颁布。标准具体内容可在人社部官网查询。上述标准颁布之日起,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。
定义:从事与人工智能相关算法、深度学习等多种技术的分析、研究、开发,并对人工智能系统进行设计、优化、运维、管理和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定义:从事物联网架构、平台、芯片、传感器、智能标签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,以及物联网工程的设计、测试、维护、管理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定义:从事大数据采集、清洗、分析、治理、挖掘等技术研究,并加以利用、管理、维护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1.开发虚拟化、云平台、云资源管理和分发等云计算技术,以及大规模数据管理、分布式数据存储等相关技术;
定义:使用数字化智能移动办公平台,进行企业或组织的人员架构搭建、运营流程维护、工作流协同、大数据决策分析、上下游在线化连接,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在线化、数字化的人员。
1.制定数字化办公软件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,搭建企业及组织的人员架构,进行扁平透明可视化管理;
5.打通企业和组织的上下游信息通道,实现组织在线、沟通在线、协同在线、业务在线,降低成本,提升生产、销售效率。
定义: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中,从事农业生产组织、设备作业、技术支持、产品加工与销售等管理服务的人员。
7.预防和解决物联网产品和网络系统中的网络瘫痪、中断等事件,确保物联网产品及网络的正常运行。
定义:使用示教器、操作面板等人机交互设备及相关机械工具,对工业机器人、工业机器人工作站或系统进行装配、编程、调试、工艺参数更改、工装夹具更换及其他辅助作业的人员。
2.按照装配图、电气图、工艺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要求,使用工具、仪器等进行工业机器人工作站或系统装配;
3.使用示教器、计算机、组态软件等相关软硬件工具,对工业机器人、可编程逻辑、人机交互界面、电机等设备和视觉、位置等传感器进行程序编制、单元功能调试和生产联调;
4.使用示教器、操作面板等人机交互设备,进行生产过程的参数设定与修改、菜单功能的选择与配置、程序的选择与切换;
定义:使用工具、量具、检测仪器及设备,对工业机器人、工业机器人工作站或系统进行数据采集、状态监测、故障分析与诊断、维修及预防性维护与保养作业的人员。
3.根据维护保养手册,对工业机器人、工业机器人工作站或系统进行零位校准、防尘、更换电池、更换润滑油等维护保养;
(一)“电子音乐编辑(2-10-02-06)”更改为:“电子音乐制作师(2-10-02-06)”。
(二)“鉴定估价师(4-05-05-02)”下设的工种“二手车鉴定评估师”更改为:“机动车鉴定评估师”。
(三)将“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”由第二大类“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”职业下工种(未列),恢复调整为第四大类“人力资源”小类下职业,职业编码为:4-07-03-04。